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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和服务规范10月实施,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加双保险

技术要求和服务规范10月实施,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加双保险

分类:
法律法规
作者:
来源:
产品安全与召回
2019/06/20 08:55
浏览量

 

  近日,国家标准GB/T 37295-2019《城市公共设施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正式发布,并将于10月1日实施。该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充换电设施的特性如何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等关键性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将成为保障充电设施安全运行的重要依据。《产品安全与召回》邀请该标准制定的主管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副主任刘永东进行深入解读。

 

 

  刘永东

 

  充电安全有标准护航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近两年显著加大了对充电设施的重视程度。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9月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5]73号),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四部委在2015年10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

 

  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统计,截至今年5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40.1万台,其中交流充电桩22.9万台、直流充电桩17.1万台、交直流一体充电桩0.05万台。从2018年6月到2019年5月,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11205台。

 

  但不可否认,我国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尚处于发展过程中,充换电设施已经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短板之一。

 

  刘永东指出,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安全是重中之重。而在此以前,对于如何针对充电基础设施种类、特性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我国并无标准可参照。

 

  “《技术要求》对安防系统的组成、设置要求、技术要求、运行维护,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充换电设施特性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等关键性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将成为保障充电设施安全运行重要依据。”刘永东强调标准制定的意义。

 

  安全要求因设施而异

 

 

  据刘永东介绍,《技术要求》总结了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分散充电设施三种充换电设施对安全防范系统的通用要求,并对安防系统的必备系统,即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提出了基本的功能要求。

 

  比如,《技术要求》指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置、运行、故障等信息的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0天,在供电中断或关机后,对所有配置信息和时间信息均应保持;声光报警器应安装在醒目处,当入侵探测器被触发时,声光报警器应发出声光报警,室内报警声压不应小于80dB,室外报警声压不应小于100dB,报警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min。

 

  值得注意的是,《技术要求》按充电设施种类设置章节。刘永东解释,由于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分散充电设施具有各自的特点,运营模式与受众群体各不相同,三类设施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要求并不一致。

 

  比如,充电站与电池更换站为封闭式管理,有明确的出入口,而分散式充电设施大多在停车场,环境开放,没有明确的出入口,因此充换电设施的出入口终止系统设计基于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环境条件、出入口管理要求及受控区的安全要求以及识别、控制方式等因素进行规划设计。

 

  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虽然发展迅速,也还是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安防系统必不可少,但设置过于苛刻严格的要求,企业实现起来有一定困难,所以考虑标准的可实施性和适用性,根据运营商的实际情况,一些条款设置更加灵活。”刘永东补充道,“实施时在达到基本要求基础上可根据自身条件不断完善和改进安防系统。”

 

  高效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技术要求》的立项时间为2015年,计划号是20150449-T-524,由国家标准委下达立项通知,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管理。

 

  2016年8月9日,该标准编制启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持,并确定了编制小组成员架构,对标准编制计划达成共识,初步构建了标准框架。

 

  据刘永东介绍,牵头起草单位是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起草小组单位集聚了电动机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多家领军企业,有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汽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特来电、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万帮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斯拉中国、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起草单位。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对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进行走访,对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分散式充电设施不同类型的设施安防系统设计统计调研,并多次组织召开起草组编制研讨会,经过八个月的起草工作,在2017年4月完成标准初稿编制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刘永东回忆道。

 

  2017年5月,该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公开征集的意见,编制组对意见采纳情况达成一致,于2017年11月完成标准送审稿。2018年1月30日,该项标准顺利通过专家审查会,并在2018年3月形成标准报批稿正式报批,并于2019年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

 

 

  以现有标准为根基

 

  目前,在安全技术防范领域比较完整、规范的标准有国家强制性标准GB 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对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做了整体要求。此外,国家强制性标准GB 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一系列标准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设计、施工等做了详细规定。

 

  刘永东指出,以上标准是针对安全防范系统及组成部分做的通用要求,不同的建筑场所性质不同对安全防范工程要求具有区别,“《技术要求》是以上述标准为基础,并针对充电设施的发展特点、使用特性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提出了相应要求。”

 

  服务规范标准同时发布

 

  《产品安全与召回》记者发现,与《技术要求》同时发布的还有国家标准GB/T 37293-2019《城市公共设施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行管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

 

  “制定《服务规范》是为了建立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和服务标准,使其符合新能源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的需求,为大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充换电服务。”刘永东指出,当前充换电设施面向不同的消费者进行电能供应服务已成市场发展趋势,而与此同时,建设落地难、运营效率低等诸多问题也愈加明显。在保障充电设施安全运行的同时,也有必要规范充换电设施的管理,提高充换电设施的运营水平和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据刘永东介绍,《服务规范》围绕充换电设施运营服务中两大重点——充换电设施的运营管理和为客户提供充换电服务,结合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分散式充电设施三种充换电设施现状,提出充换电设施在设施环境与外部环境、标志标识等方面的总体要求。

 

  同时,《服务规范》还结合了充换电实施行业发展现状,融入充电站、换电站、分散式充电设施每类设施在运营管理、提供服务方面的特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要求。同时也立足解决运营服务中存在的油车占位、二维码不清晰、安全提示不足、平台的互联互通等实际问题。

 

 

  我国充电标准日渐完善

 

  《技术要求》和《服务规范》两项标准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我国充电标准体系建设。

 

  刘永东指出,两项标准的实施,将为保障充电设施安全运行和规范充电服务运营商管理提供依据,也为政府监管提供了标准支撑。

 

  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包括术语、动力电池箱、充电系统及设备、充换电接口、换电系统及设备、充/换电站及服务网络、建设与运行、附加设备等8个部分,约 60项标准,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影响力逐步增强。

 

  此外,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水平也不断提高。交直流充电桩、双向充放电机、电池快速更换系统等设备已实现国产化,无线充电、移动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已开展试点运营;充电基础设施监控、计量、计费及保护等技术日趋成熟;充电基础设施的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智能电网及智能交通等技术融合已开展试点应用。

 

  “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建立较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刘永东对产业未来充满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