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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生产 工信部拟撤销161款新能源车从免征购置税目录

不再生产 工信部拟撤销161款新能源车从免征购置税目录

分类:
法律法规
作者:
来源:
中新经纬
2018/10/28 18:00
浏览量
 
         日前,工信部发布《关于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的公示》,就161款新能源汽车从免征购置税目录中撤销征求意见,其中包含了北汽ET400、北汽EC180、比亚迪宋EV、帝豪GSe 400、帝豪EV、奇瑞eQ1、东风风神E70等14款新能源乘用车。
 
         对于拟撤销这些车型的原因,工信部解释称,自2017年9月《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第十二批)发布后,截至2018年9月底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共计161款,故拟从《目录》中撤销,这也就意味着这161款车型,在过去的一年里并未进行生产。
 
         事实上,工信部在今年2月8日就曾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强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动态管理。
 
         这份公告中明确,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录》后截至该公告发布之日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截至目前,工信部在今年4月、5月、9月、10月已先后4次发布了撤销新能源汽车车型的目录,前3批已发布的名单累计撤销新能源汽车2473款,其中包含135款新能源乘用车;第4批拟撤销新能源汽车161款,其中包含新能源乘用车14款。
 
 

 
        对于在近半年时间里,工信部连续4次发布撤销公告的做法,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对记者分析表示,国家非常重视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实施新能源车型目录动态管理机制,会让企业在申报新能源车型时更加理性,避免争账号、抢资源的情况出现。
 
        他进一步解释称,如今已申报的目录并非长期有效,而申报本身成本较高,如此有利于汽车企业更好的推进产品升级,而不是盲目做多品种,以实现表面上的产品丰富。
 
        “对新能源汽车行业来说,车型目录动态管理增加了市场的复杂性,有利于行业规范发展。”崔东树指出,原有管理方法是一项普惠性政策,而如今在市场正常销售的车型如果没有免税目录基本可以确定是死路一条。所以,动态目录管理不仅要求企业做好现有产品,还需加速实现新申报产品的批量化生产销售。
 
 
        有业内人士认为,及时淘汰无产量或进口量的“僵尸车型”,在规范行业发展的同时也意味着政策红利在逐渐缩水。
 
        那对于消费者意味着什么,经常有车型被清理买车会不会受到影响呢?“因为撤销针对的是具体某款车型,对消费者影响并不大。”崔东树称,客观来看,随着产品升级,消费者将能买到更好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此举也能防止部分车企占用目录而不生产形成资源浪费。
 
        另有分析人士指出,动态目录管理主要是为提高产品质量,防止出现鱼龙混杂的情况,撤销车型多为不在售车型,或是已停产车型等,对终端消费市场影响较小。